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由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共同主办,是我国生物工程领域全国性学术团体、国家一级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会刊。《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月刊)内容涉及医药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轻化工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专业领域。设有学术论文、研究进展、研究报告、专题论述、技术与方法、评论、新闻报道、生物工程领域知识产权研究、市场与商情、会议消息、动态等栏目,还以杂志专集、增刊等的形式出版生物工程专题著述。本刊创刊于1976年,是我国最早创刊的中央级综合性生物工程专业刊物,编辑委员会由国内知名生物工程专家、管理部门领导组成,发行面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台湾及海外有关大学、研究机构、图书馆也有相当的订户,和海外建立有广泛的刊物交换联系并被国内外著名检索系统收录。全年订阅价180元,邮发代号:82-673,各地邮局均可订阅。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11-18 09:40:59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具体如下:

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

即时取消: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

已获职称撤销: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该职称会被撤销,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

诚信记录受损

记入诚信档案库: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且记录期限较长。

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

申报限制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单位受牵连

通报批评: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

收回评审权:对于评审单位而言,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

法律责任追究

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